為暢通意見溝通管道,歡迎使用本校校務建言處理系統,惟建言前請先詳閱以下注意事項:

  • 一、為有效處理、聯繫及回覆建言,請臺端留下真實姓名、e-mail信箱及聯絡電話,以方便案件處理回覆,本校亦將善盡個人資訊保密義務。
  • 二、臺端於本系統送出建言後,系統將自動發送「電子郵件驗證信」至您所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,惠請臺端於24小時內點選「進行認證」,完成認證之建言案件,將逕行登錄於系統,分送承辦單位依限處理回覆。
  • 三、業管單位於收到案件後,將於5個工作天內處理回覆,逾期未回覆者,秘書室將追蹤業管單位儘速回覆處理情形。
  • 四、為有效運用行政資源,請您對於建言內容先予確認,凡網路流傳或不確定之訊息,請不要投遞,謝謝您的配合。
  • 五、如臺端想瞭解提出之建言是否已有類似案件,可先至「已結案件查詢」,透過關鍵字或單位別可查詢結案案件,點選建言主旨可看到建言及回覆內容,歡迎多加使用。
  • 六、在此特別提醒您,如為冒用他人名義、內容不實、文字不雅或偽造文書之案件,經查證簽請單位主管核定後,本校將不予受理,逕行撤案。又倘若因冒用他人名義、內容不實或偽造文書,損及他人名譽及權利者,將依建言人身分別移請學務處、人事室協助瞭解妥處,校外人士部分將協助當事人循司法途徑辦理。
  • 七、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:
    • (一)蒐集之目的:供承辦單位之回覆管道及統計分析相關業務,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    • (二)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身分別、電子郵件信箱、聯絡電話。
    • (三)臺端於填寫此建言系統時,即表示同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。若臺端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校將無法受理臺端之建言服務,特予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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