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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碩專班畢業證書加註事宜
建言 您好我是碩專班資訊工程系的學生,得知我們這屆是要第一屆在畢業證書加註的學生,去年底才親自打電話去學校詢問此事,校方給我的回應是不會加註,為何現在又改了呢?
班上有許多同學得知此事,覺得想就此打住不想念了,依我們是在外工作許多年來想,這樣的加註若非政府強制規定,單純是校務會議中決定,必定會影響許多未來回讀的意願,甚至覺得舉辦此學制變得完全沒意義,請務必給我們回應。 謝謝
回覆 有關同學反映事項,說明如下:
一、為使學位證書註記更臻明確,本校於111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本校「各類學位授予辦法」第一項第五款後段條文「碩士在職專班及產業碩士專班,應依教育部核定之專班名稱,加註於畢業證書主文。」,並於111年12月14日經教育部來函同意備查,111年12月26日以公務電子郵件公告全體教職員工生週知,先予敘明。
二、本校於「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」注意事項已敘明「碩士在職專班應依教育部核定之專班名稱,加註於畢業證書主文。本辦法刻正報請教育部備查中,備查同意後,自 112 學年度(含)入學學生開始施行。」。
三、本校亦於「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入學錄取生報到須知」注意事項敘明「112 學年度(含)入學學生之畢業證書主文須加註專班名稱。」。
四、綜上,自112學年度(含)入學之碩士在職專班及產業碩士專班學生,應依教育部核定之專班名稱,加註於畢業證書主文。
回覆單位教務處